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1)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除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不做专业限制。
(2)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本科(二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发布的《2009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09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以下简称《招考计划》)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3、关于报考的学历问题?
公布职位的学历是最低要求,高于最低学历的考生均可以最低学历报考。
4、2007年、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人才市场,并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做为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09年为应届毕业生。
2010年毕业生不属于报考范围。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8:30-7月27日24:00,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者以什么方式报名?
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一)进入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专题信息,查看有关招考公告、招考计划、有关说明、政策问答和技术问答,下载招考计划、考试大纲,查询并浏览各招考部门、职位报名情况,详细了解招录职位情况及相关条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并记录报考部门和报考职位名称及代码。
(二)首先点击“点击此处报名”按钮,再点击“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按钮,浏览《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后点击“同意”进入“登陆”或“注册”页面。
1.考生通过注册才能使用本系统
注册时需要输入身份证号和真实姓名。一个身份证号(包括15位或18位)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用来登陆本系统,登陆后可以修改密码, 报名序号作为备用查询信息(如身份证号有错误时)。
2.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点击“报名资料填写/更改”按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所填信息将被保存。
(四)信息保存后,考生可以上传照片或选择录用职位。
(五)对于8:30-16:30之间上传的照片,考试主管部门必须在2时内或16:30前审核完毕,16:30-21:30之间上传的照片也须在2小时内或21:30前审核完毕,21:30后上传的照片将在第二天8:30以后审查。照片审核合格后(且已选择职位)由系统自动转给各资格审查单位,对于照片审查不通过的考生要重新上传照片。
(六)照片审核通过后(且已选择职位),考生应在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考生可改报其他部门或职位。如审核通过或正在审核,考生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七)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考单位在对报考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09年7月27日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
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260元/人。其中公务员报名费为:110元/人,教育入学考试费用150元/人。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考单位直接联系。
六、关于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总成绩为200分。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包括:专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本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 )×50%
100
4、笔试时间
8月29日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30日 0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0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七、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八、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面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作弊行为,取消终身公务员报考资格。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报考者可仔细阅读《2009年政法招考考试大纲》、《2009年政法招考文化综合考试大纲》、《2009年政法招考民法学考试大纲》、《2009年政法招考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2009年政法招考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01571、82813375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等内容,熟悉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首先点击“点击此处报名”按钮,再点击“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按钮,浏览《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后点击“同意”进入“登陆”或“注册”页面。考生通过注册才能使用本系统,注册时需要输入身份证号和真实姓名。一个身份证号(包括15位或18位)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用来登陆本系统,登陆后可以修改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3、填写个人资料
点击“报名资料填写/更改”按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所填信息将被保存。
4、上传照片或选择录用职位
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5K~50K,34×45毫米左右,相当于2寸照片,选择合适的职位。照片审核合格后(且已选择职位)由系统自动转给各资格审查单位,对于照片审查不通过的考生要重新上传照片。
5、查询审核结果
照片审核通过后(且已选择职位),考生应在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考生可改报其他部门或职位。如审核通过或正在审核,考生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6、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09年7月21日至31日登陆www.hljrstbb.gov.cn网站进行缴费确认,本次报名付费实行网上付费(现场不受理缴费事宜),考生应持有本人或他人且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考生登陆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支付系统,按提示进行缴费,考试考务费用260元/人。其中公务员报名费为:110元/人,教育入学考试费用150元/人。逾期未缴纳报考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7、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09年8月17日至28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凭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准考证下载打印”按钮,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考单位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后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身份证已注册”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身份证已注册”,请及时技术查询:0451-82813670、82813375。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七、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813670